(1)筒體拼接時,最短筒節的長度:對于中低壓鍋爐不應小于300mm,對于高壓鍋爐不應小于600mm;每節筒體,縱向焊縫的數量:筒體內徑Di≤1800mm時,拼接焊縫不多于2條,Di>1800mm時,拼接焊縫不多于3條;每節筒體兩條縱焊縫中心線間的外圓弧長,對于中低壓鍋爐不應小于300mm,對于高壓鍋爐不應小于600mm;相鄰筒節的縱向焊縫應相互錯開,兩焊縫中心線間的外圓弧長不得小于鋼板厚度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m。
(2)封頭和管板應盡量用整塊鋼板制成。如必須拼接,封頭、管板的內徑Di≤2200mm時,拼接焊縫不多于1條,Di>2200mm時,拼接焊縫不多于2條;封頭拼接焊縫離封頭中心線距離應不超過0.3Di,并不得通過扳邊人孔,且不得布置在人孔扳邊圓弧上;管板上整條拼接焊縫不得布置在扳邊圓弧上,且不得通過扳邊孔;由中心圓板和扇形板組成的凸形封頭,焊縫的方向只允許是徑向和環向的。徑向焊縫之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3)爐膽拼接焊縫的要求同于筒體。U形下腳圈的拼接焊縫必須徑向布置,兩焊縫中心線間最短弧長不應小于300mm。
(4)管子對接焊縫不應布置在管子的彎曲部分。對于中低壓鍋爐,受熱面管子直段上的對接焊縫的中心線至管子彎曲起點(或鍋筒、集箱外壁,或管子支架邊緣)的距離。至少為50mm,對高壓鍋爐,上述距離至少為70mm;鍋爐范圍內管道焊縫中心線至管道彎曲起點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管道的外徑,且不小于100mm;受熱面管子直段上,對接焊縫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50mm。
(5)受壓元件主要焊縫及其鄰近區域,應避免焊接零件。如不能避免時,焊接零件的焊縫可穿過主要焊縫,而不要在焊縫及其鄰近區域中止。
(6)開孔、焊縫和轉角要錯開。開孔邊緣與焊縫的距離應不小于開孔處實際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100mm。在凸形封頭上開孔時,孔的邊緣與封頭周邊間的投影距離應不小于封頭外徑的10%。開孔及焊縫不允許布置在部件轉角處或扳邊圓弧上,并應離開一定距離。